甲醛为较高毒性的物质,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甲醛高居第二位。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,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,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。研究表明,甲醛具有强烈的致癌和促癌作用。其浓度在每立方米空气中达到0.08-0.09mg/m时,儿童就会发生轻微气喘。当室内空气中甲醛含量为0.1mg/m时, 就有异味和不适感;达到0.5mg/m时,可刺激眼睛,引起流泪;达0.6mg/m,可引起咽喉不适或疼痛。浓度更高时,可引起恶心呕吐,咳嗽胸闷,气喘甚至肺水肿;达到30mg/m时,会立即致人死亡。
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,引起鼻咽癌、结肠癌、脑瘤、月经紊乱、细胞核的基因突变,DNA单链内交连和DNA与蛋白质交连及抑制DNA损伤的修复、妊娠综合症、引起新生儿染色体异常、白血病,引起青少年记忆力和智力下降。在所有接触者中,儿童和孕妇对甲醛尤为敏感,危害也就更大。据相关资料统计显示:人类有70%的病症与室内环境有关,我国每年有12万人死于室内污染,90%以上的幼儿白血病患者都是住进新装修房一年内患病的。